喜讯!鹤山将再添一个广东省森林小镇!
| 招商动态 |1970-01-01
根据广东省政府批准印发的《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》(粤林〔2017〕75号)精神,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,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审查推荐,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合格后向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,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林业厅推荐验收,省林业厅组织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,提出检验验收意见,并征求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意见。为体现民主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现将2018年省广东省森林小镇认定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。
公示期内,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向我厅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书面提出,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通信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厅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
